清廉建管微课堂|第五期:应知应会
来源:运河建管 浏览次数:843次 2020-12-28
2020年马上就要过去了,这一年里,我们开展了形式丰富的教育活动,清廉文化建设始终伴随左右。在冲刺年底各项业务“大考”的同时,一起来看看,下面这些应知应会测试题,你都能答对吗?
第一部分:名词解释
答:党的六大纪律分别为政治纪律、组织纪律、廉洁纪律、工作纪律、群众纪律、生活纪律。答: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,党委负主体责任,纪委负监督责任。答:“四风”具体是指形式主义、官僚主义、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。答:改进调查研究、精简会议活动、精简文件简报、规范出访活动、改进警卫工作、改进新闻报道、严格文稿发表、厉行勤俭节约。答:“三重一大”具体是指重大问题决策、重要干部任免、重大项目投资决策、大额资金使用。答:领导干部既要对所在岗位应当承担的具体业务工作负责,也要对所在岗位应当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责。答: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、约谈函询,让“红红脸、出出汗”成为常态;党纪轻处分、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;党纪重处分、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;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。答:警告、严重警告、撤销党内职务、留党察看和开除党籍。
第二部分:案例分析
1.某国有企业职工张某负责财务报表统计工作,某日他发现同办公室的小李(出纳会计)将从银行取回的2万元公款锁在办公桌柜子里,钥匙放在未上锁的抽屉里。下班后张某从小李抽屉里取出钥匙,打开柜子将2万元公款拿回家,并伪造柜子、窗户被撬的假现场。通过调查,张某承认了其将2万元公款据为己有的事实。此外,还主动交代自己在代管工会会费账目期间,购买假招待发票,冒充领导签名从会费中骗取了1万元。问∶张某将小李保管的2万元拿回家是什么行为?张某冒充领导签名骗取会费1万元是什么行为?答案∶张某将2万元公款拿回家属于盗窃行为,从贪污与盗窃行为的构成看,关键在于其是否利用职务之便,以及职务之便和工作之便的区别;张某冒充领导签名骗取会费1万元的行为属于贪污行为。2.2018年初建宇房产开发公司开发盛泰房地产项目,在项目开工仪式上,陈某邀请了房产局局长李某等相关部门领导参加,并送给李某等人1千元的红包,李某将1千元红包用于补贴家用。之后,该公司经理陈某请李某帮忙关照,很快办好了相关的房产销售审批手续,2018年中秋节陈某为表示感谢送5万元给李某,李某说∶"我是公职人员不能收,但我有个舅舅在农村比较困难,你实在要给你就资助他吧。"陈某就按照李某讲的把5万元送给了其舅舅。2019年春节陈某到李某家中拜年送给其妻2万元,几个月后,李某到革命老区参观学习,看到老区条件很艰苦,很受教育,回来后就将陈某送给其妻的2万元捐给老区的学校。后李某主动到纪委交代了上述事实。问∶(1)李某开工仪式收受1千元是什么行为?(2)李某让陈某送给其舅舅5万元是什么行为?(3)李某收受陈某2万元并将其捐给学校应如何处理?答案∶(1)李某开工仪式收受1千元属于受礼行为。(2)李某让陈某送给其舅舅5万元属于受贿行为,陈某是根据李某的授意将钱送给其舅舅,视为李某本人已收受该款。(3)李某收受陈某2万元并将其捐给学校的行为,仍构成受贿行为,因受贿行为已实施完成,将贿赂款捐赠学校的行为只是事后对案款的处置,不影响认定,但可以酌情从轻处理。